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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
来源: | 作者:schongyide | 发布时间: 2017-05-19 | 106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市新建住宅
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
(试行)
    一.总则:
    1. 住宅小区供电设施是城市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配电网统一规划,为了提升成都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水平,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本着以人为本、适用、安全、经济、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我市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依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及本地区特点,制定本技术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全市城区范围内新建多层、高层及其他居民住宅的配电设施配置,其它区、市、县可参照执行。
3.本标准未提及部分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编制的“地级城市中心城区中低压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10KV及以下客户供用电工程典型设计方案”和国家相关部分的规范执行。
二.设计要求
1.开发项目内居民照明用电应与其它用电分离。
2.其它性质的用电容量超过50KVA时,应设专用变压器。
3.居民住宅安装分时计度电能表,具备远程集抄、远程监控、预付费功能,按照本标准的技术标准进行配套安装,验收合格通电后,由供电企业抄表到户。
4.居民住宅用电负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80W计算,有特殊要求超过上述标准的可视具体条件而定,但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表规定。
建筑面积
(m2)平方米
每户用电负荷配置
(KW) 千瓦
电能表规格
(A)安
90m2以下
6kW/户
10(40)A
90-144m2
8kW/户
10(40)A
144m2以上
10kW/户
15(60)
别墅
按实际需求配置
按实际需求配置
5. 住宅小区内公建设施按每平方米不低于40瓦的标准配置,为公建供电的低压线路不应与为住宅供电的低压线路共用一路。
6. 居住区用电负荷配置系数(配置系数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kVA)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kVA)与居住区用电负荷(kW)之比值)按下列原则确定:
(1) 配变安装容量应按不小于0.5的配置系数进行配置。
(2) 低压干线截面选择,应按下表中配置系数进行配置:
序号 居民住宅户数 配置系数(Kp)
1 3户及以下 1
2 3户以上12户以下 不小于0.8
3 12户及以上,36户及以下 不小于0.7
4 36户以上 不小于0.6
7. 住宅用配变的容量宜采用315~500kVA,油变的容量不应超过630kVA,干变的容量不应超过1250kVA,单台住宅用箱变变压器容量不应超过630kVA。
8.本标准涉及住宅单元供电方式的,单相供电采用单相三线制,三相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各相负载电流不平衡度应小于15%。
9.住宅生活用电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系统和防雷措施,接地采用TN-C-S、TN-S系统或TT系统。
10. 为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保护接地。
11. 居民住宅配电系统应设置相应的保护电器。各级保护电器均应设置相应的短路、漏电和过载保护。
12.居民户线工程涉及敷设的电缆、电线应设在托架、竖井或浅沟内,不得有接头。
13.住宅生活用电宜采用配电所(环网柜)和变电所方式,可采用环网柜和箱变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环网供电。十二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可采用变电所方式供电。
三.实施标准
本标准内容包括项目红线内住宅小区内主干电缆网部分配电标准及设备选型、小区内配电网设施部分的配电标准及设备选型、电能表和集中表箱的相关标准、表箱出线的相关技术标准、住宅小区内防雷与接地的标准、照明分户箱的相关技术与安装标准。
(一)项目红线内住宅部分10KV电源引入部分配电标准及设备选型(小区内主干电缆网部分):
1.在项目红线内的住宅电力户表工程都应采用铜芯铠装电缆进出线,在10KV电源接入点原则上设置环网柜,作为电气节点,实现分段停电和转供负荷,在低压负荷中心处应设置低压分支箱。所选用电气设备均应考虑间隔裕度及容量裕度,以满足负荷发展。相互转供负荷的线路应合理配置装载容量。
2.为提高供电可靠性,降低线损,新建住宅小区内的变压器应遵循小容量、多布点、靠近负荷中心的原则进行配置。当变配电室内的高压采用单母线分段时,两台变压器电源分别取自两段母线。
3.电缆线路网中,由公用架空线路接入的电缆下杆处应装设电动柱上过电流闭锁型SF6负荷开关,并应具备过电流与接地动作、故障方向性、时间设置等的电动柱上智能型负荷开关(简称SOG负荷开关),以便可以自动从干线切离SOG用户侧的接地事故区域,有效防止停电区域扩大,同时必须装设氧化锌避雷器、隔离刀闸;电缆通道应采用浅沟,电缆与高压电压电器相连时,应采用冷缩终端头。
4.第一接入点的环网柜宜采用断路器,并具备可靠保护;箱变应装设负荷开关加高压熔断器的组合电器,作为变压器的过负荷及短路保护;所有环网柜内的进出间隔电缆必须加装故障指示器(无源、12小时自恢复功能)。
5.环网柜进出线间隔4个,进出线侧都应设带电显示器,环网柜至环网柜、环网柜至箱变的电缆截面不得低于70mm2,电缆应为铜芯铠装电缆。
6.箱变的低压出线总路应设总计量,所配电能表应为经强制检定合格的全电子多功能电能表,具有RS-485通讯接口,且具备任意时刻自动冻结电能量功能,并应设集中器。
7.箱变低压出线应为四至六回,低压出线原则上每回负荷不超过400A,采用截面不低于120mm2的VV22及以上型号的聚氯乙烯绝缘三相四芯铜芯电缆各接入一台低压电缆分支箱,低压电缆分支箱所带回路较多时,进线电缆应按规定选取。
8. 低压电缆分支箱必须采用纤维增强型不饱和聚酯树脂材料(SMC),SMC产品材质应满足GB/T 8627-1999 和GA 132-1996的要求,并可以提供建筑材料防火和烟气毒性方面的检验报告。
9.住宅用箱变原则上采用欧变或美变,且在低压侧设无功补偿装置。
10.干式变压器应选用相当于SC11及以上型号变压器,并满足环保要求。干式变应带有外壳、温控、风机。
11.油浸式变压器建议选用免维护全密封的S11及以上节能型变压器。接线方式:DYn-11。
12.低压无功补偿器应采用智能型免维护自动补偿装置,应配备自愈式干式电容器。无功补偿大于180kvar及以上时应使用发热量小的电容器,接触器应采用无接点接触器,过零投切,无合闸涌流。
13.配电站(室)的变压器应采用干变,低压总屏断路器应采用性能好、运行可靠的产品,且不带失压脱扣,具备两台及以上配变的配电站(室)应装设0.4kV母联开关,当供电的变压器由不同的高压电源供电时,应在低压母联处设置闭锁装置。低压母线应绝缘化。
14.低压线路供电半径不宜过大,为满足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低压供电半径不宜超过200米。
(二)小区内配电网设施部分
1.采用电缆引入时
(1)            电缆线径应充分满足住宅用电需要。
(2)            当电缆采用放射方式至楼栋各单元时,电缆可直接进入集中表箱总开关(该开关必须具有隔断功能)。当电缆采用树干式至楼栋各单元时,应采用低压分支箱进行负荷的再分配。
(3)            电缆进出线均应设置可靠防机械损伤措施。
2.户线(缆)及单元进线,应充分满足所带用户的用电需求及发展的需要。
3.低压电力电缆采用性能达到VV22型及以上的聚氯乙烯绝缘低压电缆,绝缘导线必须采用铜芯材质,电缆截面采用四芯或五芯电缆。
4.高层建筑低压出线采用电缆、汇流排出线方式时,应具备防窃电措施。
5.汇流排(电缆)安装及敷设应满足高层建筑及相关规范要求。
    (三)电能表
1.             电能表安装:采用集中装表分户控制原则
2.电能表的配置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使用经强制检定合格的电能计量表作为贸易结算依据。
3.表位设置:
(1)            电能表位置设置应不影响建筑其它功能使用。
(2)10层及以下建筑,采用在二楼及以下位置设置表箱位置,有条件的应在底楼设置专用电度表间,以利住宅美观和为集中远程抄表提供便利。
(3)10层以上,选择分层集中方式,一般按4-5层设置一个集中表位。
(4)            一梯8户以上建筑可选择按层集中方式。
4、电能表应选用具有分时计量功能的电子式(静止式)复费率表,要求长寿命、功能多、精度高、无磨损、宽过载、低功耗、免维修、易于自动抄表,具备红外、485抄表接口(带强电保护功能,并防静电损伤),考虑到抗干扰、防雷性能,电表元器件要求选用长寿命电容,宽温度范围液晶,增设防雷电路,改善密封,带温度补偿时钟芯片、两级RC控制误差线形度等。且应满足远程集抄、远程监控、预付费功能。
(四)集中器、采集器、控制器
1、集中器
安装在箱变或低压总路处,需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GPRS通信模块(或230MHz专网电台),采用DL/T 698.41-200X规约与主站通信;
(2)具有低压载波模块,采用DL/T 698.42-200X规约与采集器通信;
(3)具有RS485口(1),采用DL/T 698.42-200X规约与采集器通信;
(4)具有RS485口(2),采用DL/T645-1997规约与多功能电度表通信。
2 采集器
安装在集中式表箱内,需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低压载波模块,采用DL/T 698.42-200X规约与集中器通信;
(2)具有RS485口(1),采用DL/T 698.42-200X规约与集中器通信;
(3)具有RS485口(2),采用DL/T645-1997规约与单相智能电能表通信;
(4)具有内置IC刷卡功能;
(5)能计算和查询各户的剩余电费;
(6)具备中文报读剩余电费喇叭接口;
(7)具备RS485口(3),向控制器发送(断/合电度进线)控制命令;
3、控制器
安装在集中式表箱内,需满足以下要求:
(1)采用自保持继开器断/合单向电度表进线,断/合电流为40A、60A、100A三种型号;
(2)具有RS485口接收和执行采集器的控制命令并返回结果。
(五)集中表箱
1. 集中表箱的材质必须采用纤维增强型不饱和聚酯树脂材料(SMC),SMC产品材质应满足GB/T 8627-1999 和GA 132-1996的要求,并可以提供建筑材料防火和烟气毒性方面的检验报告。
2.集中表箱的样式应以四川省电力公司“地级城市中心城区中低压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但华正茂户表工程专66”中SMC集中表箱的样式为准。
3、集中表箱内的电气元器件应统一。表箱产品应满足GB 7251.3 和 GB 1746.6的要求,并应提供CCC试验报告。
4.集中表箱设置进、出线开关室,进、出线接线室,电能表室,采集器室,各室之间要相对独立,并实行隔离。其中,进线开关室设置具备三段保护功能(过载长延时反时限保护、短路短延时反时限和定时限保护、短路瞬时保护)、动作电流与动作可调功能的智能型塑料外壳式断路器,并在每只电能表计的电源侧装设远程控制装置;出线开关室应设置双极断开的分户开关,电能表室对应的表计位置应设有透明的聚碳酸脂防砸玻璃。集中表箱进、出线端子采用螺栓压接方式时,应为双螺栓压接端子,并能满足10∽25mm2接线需要。
5.集中电表箱安装方式:采用壁挂式、嵌入式或落地式敷设方式,壁挂式、嵌入式表箱底边对地距离≥1.0米且≤1.5米,落地式表箱底边对地距离≥30厘米。
6.进出表线应视房屋建筑面积的大小及使用功能进行合理配置,但不得采用小于10mm2的铜芯线。
7.集中表箱应装有供电部门统一规定的、由高能稀土永磁材料制成的封闭式锁具,应具有防窃电、防锈蚀、防异物塞入、防钻、防万能钥匙开启、防技术性开启等性能,具备使用寿命在六年以上,达到国标GA/T73-94标准。
    (六)表箱出线
1.表箱出线至每户门外分线箱的导线宜采用≥10mm2的三芯铜芯护导线,夹色线作为PE线,黑色作为零线,相线采用黄(A、L1)、绿(B、L2)、红(C、L3)色导线。
2.出线应采用竖井、穿管或线槽方式进行敷设,穿管则应一户一管。
3.表箱出线至居民的照明分户箱中间不得有接头。 
    (七)照明分户箱
    1.居民住宅每户设置照明分户箱一个(固定规格)安装高度不低于1.5米,安装方式为嵌入墙体暗敷设,安装位置在每户住宅进户门后侧。
2.分户箱按居室功能分别设置;总路开关,照明、空调、厨房插座,热水器及其他电源插座回路。
3.分户箱内总开关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N线的双极保护电器。
4.分户箱出线采用铜芯线穿管敷设,空调及热水器,厨房回路不小于4mm2,其他回路不应小于2.5 mm2
5.电源插座回路(不包括空调插座回路)应设漏电保护装置.
             (八)防雷与接地
1.住宅建筑防雷按2级防雷标准设置。
2.居民住宅供电系统应加装防感应雷设备,在进线电源处,应安装防直击和感应雷的大通流电源避雷器(型号LAY380-1000)在集中表箱进线处安装,小容量LAY-200-40A,形成二级防雷保护。
3.居民住宅每单元应敷设重复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可与建筑接地实行一体化,接地电阻≤10欧,电气保护接地若与智能化部分接地共用接地体,接地电阻≤1欧,若需要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接地体与建筑距离≥5米。
(2)接地体连接扁铁距地面距离不小于0.7米。
(3)接地引出线高度为2米,并加装保护设施。
4.接地体50×5角钢(L=2500)或Ф18圆钢(L=2500),并采用40×4mm镀锌扁钢焊接引出地面20cm左右,接地电阻若大于10欧时应加埋接地体。
5.接地引线采用黑色铜芯绝缘导线,并穿管敷设,相线≤35 mm2时,接地引线截面为16mm2,相线截面>35 mm2时,接地引线为1/2相线截面。
6.接地引线与接地体采用机械或焊接连接方式,连接处应作防腐处理,接地体与接地体之间采用40×4mm镀锌扁钢焊接方式连接,所有连接应牢固、可靠。
7.从配电室出线低压电缆的单元进线电源可不装避雷器。
8.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本标准没有规定的,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执行。
四.附则
1.本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标准解释权属成都电业局。